正義網電(記者 徐盈雁)“我感謝檢察官。”10月20日,河北省保定市順平縣白雲鄉北朝陽村村民王玉雷在電話里表達了他對檢察機關的感激之情,感謝檢察官幫他洗清了“殺人犯”的冤屈。2014年2月,王玉雷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安機關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在審查逮捕階段,順平縣檢察院依法排除非法證據,對王玉雷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通過積極引導偵查,幫助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防止和糾正了一起重大冤錯案件。
  2014年2月18日,王玉雷撥打“110”報案稱,他在回家路上發現一男子躺在地上,身旁有血跡,懷疑已經死亡。順平縣公安局經偵查認定,該男子是北朝陽村村民王偉,疑被他人用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公安機關認為,報案人王玉雷有作案時間,併在偵查過程中存在撒謊行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於3月8日對其刑事拘留。3月15日,順平縣公安局以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順平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順平縣檢察院受理此案後,案件承辦人、該院偵查監督科科長蔡文凱對公安機關報捕材料和證據依法進行審查,發現王玉雷供述前後存在矛盾:案卷顯示,王玉雷詢問、訊問筆錄共有9次,其中前5次均為無罪供述,後4次為有罪供述。蔡文凱告訴記者:“在有罪供述中,王玉雷對作案工具有斧子、鎚子、刨錛三種不同供述,而這三種工具都不能與屍體照片顯示的‘U型’創口同一認定。”
  3月18日,順平縣檢察院副檢察長付亞輝和蔡文凱一道,前往看守所對王玉雷進行提訊。在看守所,檢察官們發現,王玉雷右臂打著石膏纏著繃帶,並對檢察官有關傷情形成的詢問極力迴避,表示“記不清了”。“當時我們覺得公安機關在詢問、訊問犯罪嫌疑人時可能存在違法行為。”付亞輝說。從看守所回來,付亞輝和蔡文凱就此案專門向順平縣檢察院檢察長曹金耀作了彙報。
  第二天,曹金耀、付亞輝、蔡文凱又來到看守所,再次提訊王玉雷,並對提訊現場進行了同步錄音錄像。在這次訊問中,王玉雷一開始繼續堅持有罪供述,情緒仍然比較抵觸。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訊問,王玉雷最後哭著告訴檢察官,自己並未實施殺害王偉的行為,身上的傷是被公安人員打的,一開始未向檢察官說實話,是因為害怕再被打。
  順平縣檢察院隨即向保定市檢察院進行了彙報,引起保定市檢察院高度重視。3月21日,保定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召集保定市、順平縣檢察院業務骨幹,就王玉雷案進行研究,大家一致認為除王玉雷口供外無其他證據能證明其有罪,並且公安機關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證據和以連續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嫌疑人的違法行為,按照非法證據排除規定,應當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會上,檢察官們就此案提出了補充偵查意見,除建議對王玉雷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進行補充偵查外,還對偵查方向的改變提出了意見,認為應當擴大偵查範圍,對被害人王偉與其他人是否存有矛盾進一步摸底排查,對案發現場疑似作案人遺留的帶血手套進行微量物證鑒定。
  根據保定市檢察院的指導意見,3月22日,順平縣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王玉雷案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向公安機關發出了《不捕理由說明書》《補充偵查提綱》和《糾正違法通知書》。公安機關隨即對王玉雷變更強制措施。7月1日,王玉雷被無罪釋放。
  在此期間,公安機關重新確定13名重點嫌疑人員,對其分別抽取血樣進行DNA鑒定,同時對案發現場提取的手套再次委托鑒定。鑒定機構經過對手套內層的提取物進行鑒定,發現混合基因分型,與重點嫌疑人員王斌的DNA鑒定能夠同一認定。7月7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王斌提請逮捕。7月14日,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斌批准逮捕。9月15日,王斌被移送審查起訴。
  本報將繼續關註報道該案進展情況。  (原標題:河北檢察機關排除非法證據糾正一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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